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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 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居全国第一 营商环境综评全国第二

小鹏 深圳资讯 2019-12-27 13:27:18 6356 0
深圳积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获佳绩。中国社科院等单位于近日发布《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对全国34个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位居全国第一。
《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由中国社科院、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于12月23日在北京发布。该《报告》基于民营企业家对当前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从政务环境、市场经营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对全国34个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81.49,位居全国第一,并助力深圳营商环境综合评分位居全国第二。


一流的法治环境,造就一流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软实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和区域性竞争的重要经济社会背景。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营商环境。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对标国际标准、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深圳发展定位的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一流的法治环境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建立适应开放型经济的法律制度体系。自1992年深圳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至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29项(现行有效168项),深圳市政府共制定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4项),初步建立了适应开放型经济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深圳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努力规范政府与市场边界,建设最公开透明、最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一流的法治政府,深圳法治政府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自2013年广东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启动以来,深圳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至2018年,深圳市两度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在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2018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深圳市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第一名。



建立完备的司法体系,为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最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深圳积极建立形成类别齐全、国内领先、公平正义的完备司法体系,依法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最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圳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法律服务枢纽城市,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创新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深圳积极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充分调动仲裁、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形成了全面推进国际化建设的国际仲裁院、联动港澳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全国率先探索“国际商事调解+法律查明”的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等一批高水准、国际化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为各类争议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多元化解决渠道。



2019年12月18日, “2019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在深圳五洲宾馆成功举办。此次招商大会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圳市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精心策划制作了深圳法治环境专题宣传片并在大会现场播放展示,向参会的全球优秀企业家、投资者全方位展现了深圳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家、投资者来深投资兴业的信心。


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助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6年居全国第一


昨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发行的“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交所正式挂牌,推出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这是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


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凝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励创新。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此举在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方面意义重大。目前,深圳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屡出新招,首单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推出,正是深圳落实《意见》,推动深圳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初创企业现金流

深圳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前茅。截至11月底,深圳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37638件, 同比增长16.28%。我市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达85.0%,居全国第一。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4924件,连续16年居全国第一。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深圳-香港地区居全球五大创新集群第二名,仅次于东京-横滨地区,深圳已成长为比肩硅谷的创新之都。


深圳并没有因此而固步自封,如何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更上一层楼,成了深圳市委、市政府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市中小微企业众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最值钱的“家当”是知识产权。近年来,深圳市出台实施一系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今年1至11月,我市专利权质押登记139笔,质押金额为27.9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



目前,我市推动以财政资金支持为引导的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基本确立,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再担保机制、坏账补偿机制、风险补偿基金机制共同构成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体系,降低了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资金风险,极大提升我市金融机构参与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积极性。另外,我市还推动以贴息补费为主要手段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深圳市场主体自发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为导向的金融产品创新氛围逐渐增强,形成更为完善、更多选择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体系,先后发布了“深智贷”“微知贷”等多个知识产权投融资金融创新产品。其中,作为市属国企业的高新投,目前已为541个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提供了总计27.83亿元的资金服务。


专利保险解决创新企业“六大痛点”

专利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专利诉讼案件的不断上升,使得专利权的取得、维护的成本也越来越高。通过专利保险,解决企业在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的执行难、侵权时间不确定、易遭多次侵权、无效抗辩成本高、维权投入高于判决金额、维权结果高度不确定等“六大痛点”,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极为迫切。


深圳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全国首批专利保险示范城市。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先后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知识产权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在该局指导下,有关保险公司在全国首先开发并推出了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专利执行保险(新版)等。这些险种让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为专利维权而支出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进行赔偿,形成了完整的“保险+服务”的维权链条。目前,全市共有911家企业的7068件专利投保,保障总额30亿元。



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模式,为更多创新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是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今年8月,《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印发,设立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我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深圳首单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推出,标志着我市构建起知识产权证券化先行示范的“深圳模式”。据悉,到2020年底,我市将基本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协调机制;到2022年底,基本确立深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扶持政策体系。


支持民企当好创新主力军

前不久全国工商联在青海省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9)》指出,民企已成中国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主体力量。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单位中,民企数量超过了国有企业;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榜单中,121家民企以创新取胜,占比从2017年的55.5%增长到2018年的75.6%。


为了进一步激发民企创新活力,12月22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


支持民企创新,要对民企有信心。企业创新,需要巨大投入。华为2018年研发投入在全球公司中排名第五,这正是华为2018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关键。说到底,民企选择创新,是相信这条路走得通。民企创新的气和劲可鼓不可泄,这就需要对民企有信心,为民企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为民企创新提供支持,除了体现在贷款和基金等方面,更体现在鼓励民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意见》提出,鼓励民企独立或与有关方面联合承担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转化创新成果。在今年1月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提出,科技部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这一表态,实际上是对2018年6月科技部和全国工商联印发的《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重点任务的重申。民企体制机制灵活、市场灵敏度高,能够把准科技项目的研究方向,尤其是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方面效率较高。鼓励民企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将激发民企活力和创造力,有助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民企高质量发展。


支持民企创新,需要助力民企提升科研能力。多年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由社会“共享”作出了部署。但在现实中,一方面是一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是民企不能便利地使用这些科研资源。《意见》提出,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实际上是为了破除民企使用相关科研资源的种种不便,把科研领域的公共资源用出最大效益,通过科研资源的高质量供给助力民企提升科研能力,让民企创新的引擎全速发动起来。


“企业最大的资产是人”,民企概莫能外。支持民企创新,重中之重是提供人才支撑。深圳多年来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各类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搭建“快车道”,并积极推动将人才评价话语权交给市场,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不断创造暖心的环境条件。企业引进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就是需要政府搭台。《意见》提出,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奖项申报、福利保障等规定,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为增强民企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点明了出路。《意见》要求在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方面对民企一视同仁,支持民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将助力为企业创新输送最宝贵资源。


撑起中国经济“半壁江山”的民企,在推进创新上被寄予厚望。把《意见》为民企创新提供的政策“礼包”转化为创新动能,需要把《意见》落到实处,抓紧清理限制民企创新的体制机制痼疾,让民企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


内容来源:深圳发布综合读创、深圳特区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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