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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管所防疫期间上班时间规定

通知原文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考生朋友: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即日起,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车管业务窗口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已公布的31项可在线办理的车驾管业务,暂停提供车管窗口现场办理服务。

三、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场所自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起暂停受理业务,相关互联网平台的考试预约、“两个教育”预约功能同步暂时关闭。

(一)“两个教育”包括驾驶人在本市各交警支队、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参加的“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

(二)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考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统一做取消考试处理,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不重复缴纳考试费用,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

其中,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确认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取消考试。

(三)对学习驾驶证明临近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管所会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四)已通过互联网预约“两个教育”的驾驶人,选择以网络学习方式参加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完成网络教育学习部分。对需要现场参加学习教育并临近有效期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安排延期办理。

考场、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布置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请广大驾驶人、考生知悉并相互转告!


温馨提示:近期需要办理车驾管部分业务及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驾驶人朋友,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深圳交警(http://szjj.sz.gov.cn/)、“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i深圳App等渠道进行网上在线办理。

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深圳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平安健康!


如果您仍有关于车驾管方面的疑惑,欢迎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或添加车管QQ(8002222666)提问,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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