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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流浪人员救助申请指南

小鹏 生活资讯 2020-02-10 20:31:08 8044 0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申请条件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办理材料

深圳求助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申请流程

1.申请:

(1)流浪乞讨人员提出求助申请。

(2)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随身物品等真实情况。

2.受理:一次性当场告知受理条件。

3.审查:当场通过全国救助系统及公安联网进行审查。

4.决定:受理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2)符合救助条件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登记入站救助;

(3)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理由。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深圳市各救助管理站

救助站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82433326、82434840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11号28930450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看守所路2759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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