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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福医17条”惠医政策详情

小鹏 医疗健康 2020-03-17 23:24:45 6213 0 疫情传染病

近日,经向26个部门两轮征集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及防疫医务人员意见,福田区出台《福田区关心关爱医务防疫人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关爱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十七条举措。

《方案》包含17项内容,在落实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城区实际创新,实施建立联系专员制度、充实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等福田“自选动作”,被称为“福医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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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福医17条”惠医政策详情

1.建立联系专员制度

为支援湖北、入驻市三院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建立联系专员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每天与前方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下拨专项党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3.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发放300元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发放200元补助。

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

适当提高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伙食补助。

4.加大奖励激励力度

对疫情防控中有突出事迹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对事迹特别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大力表彰。

对支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

对承担防疫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且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的重点科室和人员倾斜。

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5.为表现突出的医务防疫人员开通聘用“绿色通道”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承担诊断、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建职称评聘“专项通道”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直接参加一线防疫工作并表现良好的医务防疫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

对参加疫情防疫工作并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具有职称但并未聘任至相应岗位的,直接办理岗位聘用,已聘用在相应岗位等级的,晋升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参加一线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对参加疫情防疫工作并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医务防疫人员,可提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适当放宽申报要求。

7.推动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

充分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防疫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学习强国、智慧党建、融媒体等平台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专刊》《疫情防控先锋专报》等内部刊物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创新方法,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在全区凝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同舟共济”的强大正能量。

8.充实区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

树立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人才、挖掘人才的鲜明导向,对于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医疗防疫人员,可纳入区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重点培养、定期考察,为卫生事业快速、良好发展提供人才和组织保证。

9.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发展党员

对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的医务防疫人员,表现突出的可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疫情防控一线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医务防疫人员,表现突出的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在疫情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或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医务防疫人员,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医务防疫人员,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10.统筹资源向医务防疫人员倾斜

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坚决把防护资源和救治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优先满足一线医务防疫人员需要,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最大限度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11.开展多种形式慰问体现组织关爱

多部门联合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暖心”慰问,以实际行动表达组织关怀。

12.切实解除医务防疫人员后顾之忧

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家庭制度。

为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送教服务,给予学业辅导。

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家庭无人照看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安排专人照料。

开通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

13.享受保险和优抚政策

协助因履行防疫工作职责受病毒感染的医务防疫人员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鼓励有关保险公司为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赠送商业保险,做好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后援保障措施。

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

14.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

为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及其家属开设一条心理援助专线。

开展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对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家属缓解心理压力,随时响应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及家属的来电和诉求,做好跟踪保障服务。

15.做好医务防疫人员保健休养工作

在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统筹安排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疗养休养。建立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健康档案,做好跟踪保健服务,并适当增加带薪假期。

16.加强统筹调配落实调休补休措施

为一线医务防疫人员建立考勤档案,详细记录人员派出、工作表现等情况,密切关注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形成轮岗梯队,统筹保障一线医务防疫人员的必要休息,并做好轮休医务防疫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根据考勤档案为相关人员安排补休。

17.加大对暴力伤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治安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设立警务室,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对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要果断加以处置,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尊严,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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