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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通行详情(11月10日起施行)

小鹏 深圳资讯 2019-11-05 10:45:40 7140 0 深圳交通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全市部分道路实施限制教练车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通行(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除外)。


二、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

(一)工作日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1、南山区:深湾一路(白石路至滨海大道段双方向)、白石二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二路段双方向)、白石三道(沙河东路至深湾一路段双方向)、深湾四路、深湾五路、科苑路、科苑南路、高新中一道、高新中二道、高新中三道、高新中四道、高新中五道、科研路、科技中一路、科技中二路、科技中三路、科苑路、科技路、铜鼓路、科兴路、翠溪路、科发路、科丰路、科伟路、科华路、科智东路、文华路、琼宇路、青梧路、科慧路。

2、跨区域路段:白石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教练车驶入路段:

1、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内道路。

2、南山区:茶光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创科路(茶光路至打石一路段)、打石一路(同乐路至创科路段)。

3、龙岗区:环城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梅观高速至坂雪岗大道段)、冲之大道(贝尔路至环城路段)、稼先路、张衡路、居里夫人大道、坂雪岗大道(吉华路至环城路段)、五和大道(吉华路至环城路段)、平大路、新厦大道、中环大道、粮库一号路、平朗路、石背路、龙颈坳路。

4、宝安区:金科路、罗田路、兴业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福园一路。

5、龙华区:清新路(清宁路至清祥路段)、清宁路(清新路至清庆路段)、清庆路、清丽路、清祥路(清庆路至清新路段)、环观南路(高尔夫大道以北段)、三号路、德政路(石岩外环路以东路段)、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浪腾路、浪宁路、浪静路、浪奔路、石凹路、简上路、建设路、民塘路、腾龙路。

6、坪山区:青松西路(聚龙山四号路以东段)、青兰一路、青兰二路、兰竹东路(青兰一路至青兰二路段)。

7、光明区:高新西路(木墩一路至东明大道段)、东明大道、凤归路、周家大道(聚丰路至华裕路段)、聚丰路(周家大道至光明大道段)、华裕路(周家大道至东明大道段)、华夏二路(东明大道至聚丰路段)。

8、大鹏新区:水厂路、银滩路(水厂路至滨海二路)、滨海二路(银滩路至工业大道段)、创富路。


三、本条款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正在从事驾驶教学活动的车辆。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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