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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申报对象及条件

小鹏 深圳资讯 2020-04-16 10:31:31 6161 0

2020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宝安区登记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二)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或者社会贡献,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三)两年内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没有存在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以上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不存在专项资金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2020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宝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五份;

(二)《自评报告》五份;

(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1、2、3项材料电子版;

(五)公共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及社保编号;

(六)近三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申请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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