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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限速有变!4种行为不再扣分罚款

小鹏 深圳资讯 2020-08-11 07:23:15 6839 0 高速公路交通


高速路限速值下降太快

限速值忽高忽低

限速标志混乱、不清晰

限速标志间距太近......

这些情况你遇到过吗?



把车开上高速公路,众多车主都会遇到上述几种问题,这不仅容易导致车辆违章,还容易让车主分心,影响安全驾驶,风险极大。


对此,国家交通运输部6月底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并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统一、规范全国限速标志


限速标志作为传递特定信息的载体,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起到重要指引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标志过多、混乱、不清晰、不醒目等不规范情况,影响驾驶。


对此,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

2、提高限速值,重点解决限速“忽高忽低”


对此,广东省各道路通过在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等措施,缓解这种情况,具体如下:

* 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 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3、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扣分罚款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4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内容来源:大湾区之声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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