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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深圳“垃圾减量日”要来了,我们能做些什么?

小鹏 深圳资讯 2020-11-03 07:21:19 5143 0 民生

(本视频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供)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立法思路,共设八章,七十五条,内容贯穿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


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条例》还将每年11月8日的深圳“光盘日”提升为“垃圾减量日”,规定在垃圾减量日组织开展垃圾减量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限制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垃圾减量是指在产品设计、制造、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采用合理措施减少废物量,如避免过度包装、净菜进城、禁止使用一次性筷子等。据悉,深圳作为一个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85万吨/日,其中来自居民家庭的约占70%。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每一位市民在认真细致做好垃圾分类的同时,更应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为美好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Tips:垃圾减量我们能做些什么?


居家:分出可回收物品单独存放并变卖给废品回收站;把不用的衣服等物品进行捐赠;尽量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尽量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厉行节约,尽量不要浪费食品、药品等可用之物。


办公:尽量不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使用再生纸及再生纸制品等再生产品;尽量运用互联网、局域网进行电子化教学,开展无纸化办公。


就餐:在外就餐要适量点餐,合理搭配;剩菜要打包带走,减少浪费;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餐品和纸巾等;食用自助餐时按需自取,避免食物浪费。


购物:选择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中国节能认证标志的商品;购买无需包装、简易包装或大包装的商品,尽量不买过度包装或小包装的商品;购买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尽量不买一次性用品;尽量选购净菜(新鲜消毒蔬菜);购物时自带环保购物袋,不用塑料袋。


旅游:自带可重复使用的洗漱用品;旅游过程中应将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和投放,不要随意丢弃。



内容来源:读创
作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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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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