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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账户是公积金联名卡的账号吗?

小鹏 生活百科 2019-11-05 00:42:11 6957 0 公积金

深圳公积金贷款,包括普通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账户是公积金联名卡的账号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账户是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提供的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请在该银行账户里存足余额用于还款。

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现场领取)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或委托配偶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5.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根据贷款的类型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1)纯公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合贷: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商业贷款: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抵押贷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仅针对原商业贷款或仅针对新的公积金贷款办理还贷提取的,只需按照需要办理提取的贷款类型提供材料即可)

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与原件相符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非深户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注: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公积金还贷提取注意事项

(1)职工签订协议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2)职工与配偶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确定与其配偶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如职工与配偶非同时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顺序以职工及其配偶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为准。

(3)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款部分已结清,则还贷提取委托自动终止。针对组合贷款中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部分,可重新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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