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圳生活便民服务正文

因配偶非深户,离婚后可继续申请安居房?

小鹏 便民服务 2021-04-11 22:30:33 5505 0 申请

  契合特定前提的前提下,能够的:申请该项的当事人两边的离婚年限应到达5年,其他详细的申请前提,能够参照如下: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立和办理暂行法子》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购置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元申请,申请人的配头、未成年子女列为配合申请人,并同时契合以下前提:   申请报酬年满35周岁的独身居民,契合前款规定前提,能够小我名义申请购置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立和办理暂行法子。

  申请人、配合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头、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头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立和办理暂行法子。

 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本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留言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
4、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

本文链接:https://www.szxxw.com/xinxi/16039.html